2025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二批共5件涉企行政强制典型案例,集中体现人民法院通过监督、纠正违法行政强制行为,依法保护市场主体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司法实践和成效。具体案例如下:1. 某中药材行诉湖南省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扣押财物及行政赔偿案:湘潭市监局依法扣押违规药品,但扣押时间超出法定期限,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认违法。在对涉案药品后续处置及企业行为性质尚无定论的情形下,法院责令行政机关采取补救措施,既压实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法律责任,支持了企业的合理诉求,也兼顾了企业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 某塑料制品厂诉河南省武陟县詹店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查封设施案:镇消防中心作为镇政府的内设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其以自己名义责令停业整改及实施查封行为,没有法律规范依据。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确认涉案《消防隐患责令改正通知书》及查封电表箱的行为无效。3. 某传媒有限公司诉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强制拆除设施及行政赔偿案:淮安市清江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强制拆除某传媒公司设置的楼顶广告牌,未履行法定程序,法院认定强拆行为违法。因当地对广告设置布局调整,不再保留楼顶商业广告,法院判决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并责令赔偿某传媒公司因强拆导致的广告经营收入、广告牌残余价值损失以及合法许可被撤回后的合理补偿。4. 某文化传播公司诉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强制拆除设施案:定西市安定区住建局以某文化传播公司设施未经审批且不符合规范和标准、影响行人正常通行为由,作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且在未依法补偿、未履行催告及作出强制拆除决定的情况下,强制拆除涉案设施,不符合法定程序。一审判决确认区住建局强制拆除涉案公交站亭及站牌的行为违法。5.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强制执行某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案:某润滑油公司成立不到半年,尚未正式开展生产经营,且官网浏览人数极少。人民法院考虑到若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涉案处罚决定会对企业后续发展产生较大负面影响,通过司法建议方式,联动区市监局对该公司不予行政处罚,并通过教育、督促等方式加强指导,助力小微企业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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