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事件的主人公是湖南岳阳湘阴县居民肖新良。以下是该事件的详细情况:事件起因:2023年7月5日,肖新良刷到一条内容为消防车救援画面的短视频,视频显示三井头步行街有人从4层坠到2层脚手架上,消防员正在组织救援。当时湘阴县部分街区正在进行统一门面房广告招牌样式的改造,肖新良便在评论区留言“还在搞豆腐渣工程,统一招牌?”被拘经过:7月7日上午,派出所民警以肖新良发表的评论为“不实言论”“在网络上起哄闹事”为由,将其依法带至公安局执法办案区。经审查,湘阴县公安局认为肖新良构成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其处行政拘留五日。肖新良称,民警检查完他的手机后,直接带他去做了拘留体检,期间民警拿出多份文件催促他快点签字,他向民警表示异议,民警则让他只管签字,他只好按要求全部签了。诉讼过程:肖新良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汨罗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3年12月,汨罗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肖新良的诉讼请求,认为其评论系发泄不满情绪和不当言论,构成寻衅滋事。肖新良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4年4月1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肖新良仍不服,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结果:2025年6月2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为湘阴县公安局以肖新良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过罚明显不当。肖新良发表的评论虽不当,但没有具体的指向对象,其评论下有六人点赞、一人评论,社会不良影响轻微,可以予以批评教育,不应认定为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寻衅滋事,故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并判决湘阴县公安局支付肖新良人身自由赔偿金。此外,针对该案涉及的执法司法行为,岳阳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启动调查程序,并将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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